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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交通律师分析交通事故责任各半17万元赔偿

     案例简介

      2016年11月11日6:00,被告崔*宾驾驶超载。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轻型普通卡车沿南海平洲永安路行驶。当他到达南海平洲永安路十字路口时,他与招聘音乐发生碰撞,导致招聘音乐当场死亡。交通事故确认书规定双方承担同等责任。然而,由于被告2**保险公司和被告1崔*宾没有配合赔偿,招聘音乐的家属委托我们办公室提起诉讼,希望获得相应的赔偿。

     

      判决结果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作出以下判决:

     

      被告**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佛山中心分公司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孙*芷赔偿171324.13元。

      争议焦点

      1.招*乐是否有冲红灯的行为;

       2.车主崔*宾应承担哪些过错;

     

      蚌埠通律师点评

      交通事故发生后,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满意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审查申请,但有时审查结果不令人满意;保险公司经常因各种原因拒绝赔偿,赔偿时间长,导致伤者长期得不到应有的赔偿,甚至大大降低赔偿。

     

      事故发生后,不仅可以给保险公司一定的威慑力,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为家属争取合理的赔偿,让保险公司尽快理赔!